七、卫生、海关与质检
卫生
2012年3月29日,第二届中国—东盟卫生发展高官会在菲律宾宿务召开。7月6日,第四届中国—东盟卫生部长会在泰国普吉岛召开。会议确定了双方卫生合作优先领域,就各国控烟经验进行交流,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关于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4月,以"将传统医药纳入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为主题的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8月,中国邀请东盟国家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卫生论坛,就医疗卫生改革等领域交流经验。
年内,双方实施了中缅、中越、中老边境地区艾滋病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中国云南省边境地区疟疾/登革热跨境联防联控试点合作项目和大湄公河次区域边境地区登革热防控试点项目。
海关
2012年6月5日至9日,第十次中国—东盟海关署长磋商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就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国际供应链安全与便利、世界海关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等进行了交流。
6月,中国—东盟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研讨班在广西桂林举行。
9月,海关后续稽查培训班在上海举行,20名四国海关中高级官员参加。
质检
2012年9月19日至21日,第三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SPS合作)在广西南宁举行。本届部长会议的主题为"加强合作,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会议审议批准《中国—东盟SPS合作备忘录2013—2014年度执行计划》,确定了今后两年中国与东盟在SPS领域的重点合作项目,发表《第三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SPS合作)联合新闻声明》。
9月20日,由中国和东盟方合作开发的中国—东盟SPS联合网站正式开通,主要栏目包括新闻中心、部长会议、SPS协调机制、SPS知识、SPS法规标准、有害生物、合作交流、SPS相关协议等。
八、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
贸易与投资
中国积极参与并大力推动GMS经济走廊建设。2012年6月28日在缅甸曼德勒举办的第四届经济走廊论坛上,中方就经济走廊建设提出了一系列主张,包括推动交通走廊、泛亚铁路、工业园、边境合作区、贸易便利化和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全方位的互联互通,强化经济走廊合作的能力建设等。中方在今年上半年举办了一期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贸易便利化官员研修班,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为次区域各国培训1500名专业人才。
环境
中国高度重视同次区域国家开展环境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核心环境项目—生物多样性走廊计划(CEP—BCI)(2006—2011)二期框架文件和行动计划(2012-2016)的研究制定。今年5月,在中国云南省景洪市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工作组第十八次年会审批通过了第二期核心环境项目总体活动计划。目前,项目已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交通
南北经济走廊西线(昆明—老挝—曼谷公路)连接老泰两国的跨湄公河第三座大桥(清孔—会晒大桥),由中泰两国政府各提供一半资金共同建设,已于2010年2月正式开工,预计2013年6月建成通车。南北经济走廊中线(昆明—河内—海防)的中国境内段407公里已全部改造成高速公路。南北经济走廊东线(昆明—南宁—河内)公路通道全长1208公里,中国境内179公里已升级为高速公路。
中国与东盟各国密切合作。为进一步便利中越两国在口岸开展汽车运输,2012年5月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建立行车许可证制度协议》,双方商定开通中越口岸两个通道上的4条客运线和1条货运线,已于今年8月举行开通线路的仪式。
九、扶贫与社会发展
2012年9月26至27日,以"中国与东盟:包容性发展与减贫"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在广西举行。
9月13日至15日,"第七届中国—东盟社会福利与发展高官会"在河内举办,会议主题为"促进弱势人群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护"。
中方还将于年内举办中国—东盟减轻灾害风险领域空间信息产品共享研讨会,并与东盟秘书处共同举办中国—东盟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高层研讨会,就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设计和运行方式进行研讨和交流。
十、青年交流
2012年将举办四期东盟青年干部培训班,为东盟十国培养青年干部200名。目前已完成三期。
5月,第八届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活动在中国、泰国和柬埔寨举办,来自次区域六国、包括11名中国代表在内的共68名青年代表参加活动。迄今,该项目共举办了八届,次区域六国共519名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参加。
中方拟于11月举办第七届"中国—东盟青年营",邀请东盟十国100名青年访华。
中国与东盟已多次举办"中国与东盟学生夏令营(冬令营)"、"汉语桥"等活动,中方鼓励边疆省份高校与东盟国家广泛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每年东盟国家来华交流的青少年近千人,增进了双方青年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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